资产处目前共设资产管理科和招标采购科,各科室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资产管理科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注册及明细账登记的管理工作,做到账账、账物相符。
2、 定期核查全校非在用设备、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帐卡物相符情况(每年一次)。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3、 定期核查全校非在用设备、资产的库存及账物相符情况,分析未利用原因,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4、定期与财务处核对设备、资产总值及资金情况(每年一次)。参与产权登记年检工作。
5、负责学校闲置资产处理的具体实施工作。优化资产管理配置,盘活存量资产,促使资产有效利用,监督资产保值和增值。
6、负责学校资产的产权变更、清产核算、资产评估等工作,防止资产流失。
7、负责所有建卡资产的报损、报废、报失、核销的审批和处理。
8、负责填报各类有关国有资产上报表或资产用的业务报表。
9、负责全校非住宅房屋、土地的产权管理、对外出租招标工作、承担业务主办工作。
10、定期核查全校非住宅房产及土地的使用利用情况(每年一次)。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非住宅房屋、建筑物、小型房产维修、改造及工程的验收工作,办理资产入账等手续。
11、参与学校资产评估、分立、撤并及重要资产形成的计划立项工作。
12、负责管理图书馆及全校各图书资产使用部门的实物资产总帐,并负责与财务处核对相关资金总帐值。
13、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招标采购科的主要职责:
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
1、负责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核和立项工作。
2、组织全校教学科研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拟定标书、发布招标工告、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汇总评标结果、上报审批以及采购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3、负责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入库、验收和出库工作。
4、办理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单价低于500元但纳入国有资产范畴的教研仪器设备的入库、建账、建卡等手续。
5、负责学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监督与维护管理。
6、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调剂、调拨、转让、赔偿、借用的审批和处理及相关的账务管理工作。
7、参与各教学校系教学经费设备的采购工作。
8、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参与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填报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有关的各种上报用或管理用的业务报表。
10、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制度建设工作。
二、行政办公物资供应与管理:
1、负责全校行政办公设备(包括车辆、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的计划审核和立项工作。
2、组织全院行政办公设备的招标、采购、验收工作。负责拟定标书、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汇总评标结果、上报审批以及采购合同的签订入库验收等工作。
3、负责学院增添公用家具(办公桌、沙发、文件柜等)购置计划的审核、立项和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4、负责学生公用生活设施(包括床、桌子、凳子、餐厅设施等)购置计划的审核立项和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5、负责其他需要大宗采购物资计划的审核立项和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6、负责行政办公设备的入库、建账、建卡等工作。
7、负责行政办公设备等的调整、调拨与报损。
8、负责专控商品购置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9、负责填报与行政办公设备有关的各种上报用或管理用的业务报表。
10、负责有关行政办公设备管理的制度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