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目前共设资产管理科、信息技术科、招标采购科和计划合同科四个科室,各科室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资产管理科的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和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建账、建卡、对账等工作。
(3)负责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工作。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报损、报废、捐赠、投资等处置工作,优化资产结构。协调学校资产的调拨,调剂闲置资产,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及保值增值。
(5)负责全校资产管理员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各类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工作。
(7)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稳定、信访和保密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信息技术科的主要职能:
(1)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2)负责学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对外有偿使用的监督、备案管理。
(3)负责学校的资产配置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调查研究、动态监管、数据整理、档案规范和状态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安全工作。
(6)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稳定、信访和保密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标采购科的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起草、修订学校关于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2)加强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过程的内部控制管理,负责学校各类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负责学校分散采购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办理招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手续,组织会审招标采购文件。
(4)负责校内“评审专家库”“代理机构库”等信息库的遴选、建立、使用、管理和维护。
(5)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信息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异议、质疑的受理工作。
(7)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稳定、信访和保密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计划合同科的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修订、完善学校计划管理、合同管理相关办法及规定。
(2)负责受理全校招标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审核立项材料。
(3)规范合同格式,监督管理招标采购合同,做好合同的审核、公示、备案等工作。
(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合同违约,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5)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相关资料的审核、接收、登记、收集、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
(6)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稳定、信访和保密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