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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待报废部分资产进行校内调剂的通知
2021-11-18 11:17  

全校各单位:

现决定对待报废资产进行校内调剂,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调剂资产为招生就业处、动物动物科技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文法学院、服装学院、体育学院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待报废资产,详细情况见图片、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2日。

三、调剂方式:如有意向调剂使用相关资产的单位,可通过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于公示期内与资产处资产管理科联系,确定所需资产状况,完成资产调剂和账目变更等后续手续。

联系电话:3040146

资产处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报废处置申请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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