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应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形势,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确保食品卫生、安生,不断改善学生就餐环境和就餐质量,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根据学校综合改革精神,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学校同意,现将我校高职学院学生餐厅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招标项目概况
学生餐厅1-5号窗口(含一个基础伙窗口)。在校生人数约3900人,其中三年级学生在校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二、经营方式
采取委托经营方式。为学生提供中式大众快餐、风味小吃及特色休闲类餐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具有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四、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的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此项可省略;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验后立即归还,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以备存查,下同);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6、餐饮企业经营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五、投标书组成及编制
1、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一)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电话。
(二)目录。
(三)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也须出具。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此项可省略。
(六)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九)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十)投标一览表,按附表格式填写。填报时要实地察看现场,充分考虑学生实习、就餐人数等各种因素。
(十一)项目经理、经营团队一览表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毕业证、技能等级证、健康证等)。(项目经理近5年有从事高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的经历,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后厨装修实施方案,包括施工标准、施工内容、施工进度、施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经营方案(模式)。
(十四)认证证书复印件。
(十五)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十六)企业荣誉证明材料。
(十七)业绩合同(协议)复印件。
(十八)安全承诺书
(十九)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本公司胶装的制度汇编、企业宣传图册等)。
2、投标书编制要求
⑴投标书要求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⑵投标书要求递交一式三份,胶装成册。正本一本,副本两本。在开标截止前密封递交。
⑶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六、投标须知
(一)招标文书资料费
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不退。
(二)保证金
1、投标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需在评标日之前转入账户:河南科技学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辉县支行,账号:252033857452,并于2017年7月8日(8:30-17:00之间)到财务科领取收据作为缴款凭证。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单位拒绝签订承包协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评标结果顺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
3、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投标单位中标后3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再向账户:河南科技学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辉县支行,账号:252033857452,转入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承包单位出现违反《食品安全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等问题,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承包单位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4、中标单位承诺装修和设备投入资金的保证金为10万元,须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以转账或刷卡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河南科技学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辉县支行,账号:252033857452)。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按评标结果顺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
5、在施工结束后,经学院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验收核实达到承诺装修和设备投入的资金数额后,学院将中标单位承诺的装修和设备投入保证金无息退回,否则该费用不予退还。
6、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按照约定向学校缴清各种费用后方可签订协议。中标单位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按评标结果重新确定中标单位。
(三)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河南科技学院高职学院办公室;联系人:耿老师,联系方法:13569415164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9日上午9:00。
4、开标时间:2017年7月9日上午9:00。
5、开标地点:河南科技学院行政楼705室。
6、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四)相关说明
1.协议期间,因食品卫生、消防、意外事故、用工纠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学校概无任何关系。
2.中标单位正常营业后,每月按当期营业额的0.5%计提设备维护保洁基金,用于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洁耗材等支出,专款专用。未用完部分每年年底无息退换承包方。
3.开始营业前,由学院对已形成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合同结束后资产归学校所有。以后更新的设备产权归中标单位所有,合同结束后自行处置。投入的装修不予折价、不予补偿,合同终止也不得拆除。
4.中标单位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5.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证照。
6.水电等相关费用挂表计量,按平价付费。
7.原材料采购执行驻新高校食品原材料联合采购的有关规定。
8.营业收入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科(卡机系统)结算,严禁采用其它方式。
(五)协议的解除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协议:
1.发生群体性打架事件。
2.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3.因用工或其它问题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4.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不履行双方签订协议内容的。
(六)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的办法,购买招标文件并不意味着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备查,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查验时未提供原件的视为废标。
(七)学校承诺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开标时投标单位现场参与。经学院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评估、论证后通知中标单位。
(八)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资质审核未通过的。
(1)投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视为审核未通过。
(2)通知查验原件时,未按时提供的,视为审核未通过,不延长时间等待。
(3)招标文件第三条资质要求的所有条件均须具备,有任意一条不满足即视为废标。
2.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
4.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
5.递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的。
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的。
7.授权委托书中法人代表未签名的。
8.投标文件内容(一)~(十三)项有缺项的。
9.未按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的。
10.投标资料信息内容造假的。
11.大写金额无法认定的。
(十)正本、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大写无法认定的,作废标处理。
(十一)评标结束后,所有投标文件存档,不予退回。
(十二)未尽事宜或评标过程中有异议时,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有最终的决定权。
(十四)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时请在公示期内向河南学院纪委(监察处)反映,电话:0373-3040279。
七、评标原则
采用综合评标法。由装修和设备投入得分、管理费报价得分、经营模式得分、资质实力得分、企业荣誉得分、业绩得分、现场考察综合印象分七项组成,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2名中标候选单位。若第1名出现并列时,按照资质实力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名次。若最终仍无法区分时,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名次。(总分100份)
(一)装修和设备投入得分(15分)
1.自行考察、测算前期装修和设备投入保证金。
2.投入金额最低为40万元。投入金额低于40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金额等于40万的,该项得9分;在4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5万元,加1分,最多得15分。以5万元为单位。
3.装修和投入费用的用途:
(1)地板砖、墙砖、吊顶等公司改造、装修投入。地板砖、墙砖、吊顶须选用中国品牌网十大品牌。装修、装饰材料须为阻燃材料,装修须符合消防标准。
(2)餐厅的设备、设施投入。
(3)透明厨房和监控系统的建设。
(二)管理费报价得分(25分)
考虑前期投入的因素,合约期内按营业额的4%收取管理费。
(三)经营模式得分(5分)
1.选择经营模式为传统式外包的,不得分。
2.选择经营模式为公司自营的,得5分。
说明:中标单位选择为公司自营的,须在开业后(第1年起)提供每月的工资表、员工保险等相关证明资料,否则每月的管理费用提取比例增加1%。
(四)资质实力得分(26分)
1.企业注册年限得分。等于或高于3年的得1分,等于或高于5年的得2分。最高得2分。时间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注册资金得分。等于或高于1000万元的得1分,等于或高于1500万元的得2分。最高得2分。
3.企业认证得分。
(1)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
(2)通过CQC(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
以上认证证书的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评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投标单位提供近1年内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1份,得1分。社会保险证明的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评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5.经营团队素质得分。须提供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厨师的基本情况一览表,表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毕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1)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2)团队成员均有健康证的,得1分。
(3)至少有2名厨师取得初级及以上厨师技术等级证书的,得1分。每再增加1名加0.5分。最多得3分。
(4)餐厅配有烹饪营养师且具有资格证书的得2分,无不得分。
(5)食品安全管理员由食品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的得2分,无不得分。
说明:中标后,加分的项目无学历或证书的,则从该公司的营业额中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违约金。技术等级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为准。
6.管理制度建设得分。单独提供本公司胶装的管理制度汇编2套,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汇编有各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用工管理、员工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学生投诉预案及消防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价格管理等制度的,每有1项制度加0.4分,最多加4分。未胶装的此项不得分。
7.企业宣传资料。单独提供企业宣传图册的,包括企业简介、企业荣誉、管理架构等内容,得1分。
(五)企业荣誉得分(3分)
2010年1月1日以来,公司经营的餐厅获得省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示范性学生食堂”、“文明餐桌示范学校食堂”荣誉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3分。
1.以省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文件的复印件,并标注清楚院校和餐厅,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内须提供与荣誉获得的时间相一致的餐厅经营协议(合同),否则不予认可。协议(合同)的认定,须提供原件,按照业绩得分的认定标准。
3.取得的荣誉须是公司经营该餐厅后获得的。荣誉获得时间在前,经营餐厅时间在后的,将不予认可。
4.荣誉上的餐厅名称,须与经营协议的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六)业绩得分(6分)
2010年1月1日以来,在高校内经营过整层餐饮的,每提供1份协议(合同)原件的,加2分,最多加6分。每份协议后须附经营餐厅现场的彩色图片2张、高校后勤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以及该学校后勤主管部门(二级机构)对餐饮公司经营情况的评价并加盖公章。以备我们核查。
协议(合同)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予认可:
1.签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以来。
2.经营范围须为整层餐厅承包。
3.协议(合同)超过1页的,须加盖双方单位的骑缝章。
4.投标文件内有协议(合同)复印件。
5.开标时提供协议(合同)原件。
6.投标文件内的协议(合同)的复印件和原件一致。
7.须按要求提供图片、提供联系人信息、提供经营情况的评价。
(七)综合印象分(20分)
包括现场考察和对招标文件中经营方案、后厨改造方案等的整体印象得分。报名结束后,报名单位需与学院联系,确定到其经营单位(必须是业绩中提供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8日上午12:00。
八、营业款支付方式
依据学院财务科(卡机系统)的结算凭单,每月结算1次营业款。每月15日前结清上月营业款。
九、联系人和电话
耿老师(招标工作、投标单位经营地考察),13569415164
刘老师(校内餐厅考察),13525082608
河南科技学院高职学院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