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资产管理需要,现决定对部分资产进行校内调剂,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调剂资产为党委办公室等38家单位申请调剂资产,详细情况见图片、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6日。
三、调剂方式:如有意向调剂使用相关资产的单位,可通过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于公示期内与资产处资产管理科联系,确定所需资产状况,完成资产调剂和账目变更等后续手续。
联系电话:3040146
资产处
2023年7月10日
(图片/魏振东 初审/秦兢 复审/刘弘 终审/马新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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