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资产管理需要,现决定对部分资产进行校内调剂,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调剂资产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调剂资产,详细情况见清单。
二、公示时间:2023年12月06日——12月11日。
三、调剂方式:如有意向调剂使用相关资产的单位,可通过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于公示期内与资产处资产管理科联系,确定所需资产状况,完成资产调剂和账目变更等后续手续。
联系电话:3040146
资产处
2023年12月06日
(初审/秦兢 复审/刘弘 终审/马新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