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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0 15:04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要求,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效率、防范采购风险,保障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与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度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科学编制采购计划。各单位应将采购项目纳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同步谋划,坚持“项目必需、标准合理、采购规范”原则,避免无计划、超需求采购。

(二)强化项目储备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在先、论证前置、准备充分”要求,扎实开展前期调研与论证工作,杜绝“先申请经费再谋划项目”的倒置行为。

(三)统筹把控工作时序。合理规划立项、采购、履约、验收、付款等全流程时间节点,落实“早调研、早论证、早立项、早采购”要求,确保采购工作有序推进。

二、规范申购材料准备

(一)扎实开展市场调研。采购前应通过咨询、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重点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及后续运维、升级更新等情况。调查对象需具有代表性,数量一般不少于3个。已开展过同类需求调查或前期可行性研究已涵盖相关内容的,可不再重复调查。

(二)及时完备提交材料。各单位应根据调研结果完善采购需求,完成项目论证后尽早通过学校“资产管理与招标采购融合系统”平台申请立项,要求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三、严格把握关键环节

(一)项目立项时间节点

结合资金支付进度考核要求(每年6月、9月、12月)及工作流程周期,各单位需严格遵守以下立项时限:

1.9月30日前经费到期的项目,须在3月底前完成立项;

2.当年预算内采购项目,须在6月底前完成立项;

3.预算调整后的采购项目,须在预算调整完成后立即申请立项;

4.进口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须在经费到期前至少10个月完成立项并提交立项材料;

5.其他特殊采购项目,应根据货物、服务启用时间提前筹备,确保按期完成立项。

(二)采购流程及时限要求

以预算100万元以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或服务项目为例,全流程周期一般为90—270天,具体节点如下:

1.招标采购活动开展前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公示相关采购意向,时间不能少于30日(同步开展立项申请、材料提交工作);

2.教育厅、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及审批5-10个工作日;

3.招标公告发布10-20日;

4.中标人确定3个工作日;

5.采购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6.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

7.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10—15个工作日;

8.供货及验收期限为20-180个工作日。50万元及以上工程建设类或货物类项目,将组织第三方协助进行验收。若出现流标、复议、质疑投诉、调查取证或不可抗力等情况,周期将相应延长,请各单位预留充足时间。

(三)合同条款审核优化

合同签订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度规定,重点审核服务标准、付款方式、考核办法、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涉及知识产权、长期运维、风险分担等事项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四、严守纪律底线,强化风险防控

采购工作是学校经济活动的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与法律风险较为集中,各单位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招标采购管理;

(二)不得与潜在供应商串通,不得提供差别化项目信息,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三)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不得超预算、不得超标准采购办公用品,杜绝重复采购;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

采购实施中的具体事宜,请与资产处招标采购科联系。

联系人:赵高丽 王玉玺

联系电话:3693146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

2.河南科技学院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试行)

3.河南科技学院集采品目零星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4.河南科技学院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细则

(以上附件请从学校OA系统下载)

资产处

2026年3月10日

(初审/魏振东 复审/赵高丽 终审/马新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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